南方都市报:“校外活动”摆不平“综合表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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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09:58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2006年广州市将取消初中毕业考试,代之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成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李甘林先生为此撰文提醒“谨防‘校外活动’摆平‘综合表现’”,进而质疑这一制度“潜在的风险和班主任以及任课老师们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见昨日本版)。
李先生的担心看似不无道理,其实无甚必要。因为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只作为学校确定学业考试成绩相同学生的录取顺序的依据之一。如果学生的学业成绩垫底,那么家长脑袋再活泛,即便“综合评价”被“酒肉麻将”轻松摆平的老师们以“自由裁量权”吹到天上去,恐怕也是无济于事的。何况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综合评价可能出现的问题,其实已有相当的考虑与对策。比如说综合评价的具体标准将由市教育部门统一制定,这实际上就是对所谓的“自由裁量权”的一种限制。此外,对学业考试各等级的比例规定(A25%、B35%、C25%、D10%、E5%)也是对“综合评价”适用范围的另一种限制。 岳利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