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缴剩余爆竹还可获赠纪念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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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22: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牛爱民李舒)14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胡家园小朋友浩博把一盒烟花交给民警,换回了一个福娃“欢欢”。为回收市民手中的剩余花炮,排除安全隐患,北京市从14日起开展为期5天的烟花爆竹回收活动,上缴者可获赠福娃、钢笔、公园门票等纪念品。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品管理处副处长谭权介绍,从2月14日到2月18日 北京市城八区每区设置不少于一个回收点,凡是市民上缴贴有燕龙防伪标识的正规烟花爆竹将获赠纪念品。回收的所有烟花爆竹将按照危险品处理方式,用专车运走,存入专用仓库,公安机关在2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统一销毁。据悉,各区县举办的回收活动将自行决定赠送的纪念品内容,主要有鲜花、杯子、钢笔、矿泉水和公园门票等等。 谭权说,举行这一活动主要是为了引导市民正确、安全处置家中剩余花炮,纪念品是象征性的,希望市民能够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如有未放完的烟花爆竹,不能存放家中,应上缴到当地派出所或者到五环以外燃放完。 除了回收市民手中的花炮外,流通环节的花炮也正在紧张回收中。据统计,截至正月十五,北京市烟花鞭炮公司销售烟花爆竹价值5500万元,实现税收40多万元,,配送市区销售网点的烟花爆竹达到24万箱,目前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近8000万箱。从2月13日起网点存货按批发价收回,为尽快收回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鞭炮公司派出2辆车上门回收。(完) 相关专题:2006年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