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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港澳生今秋同等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代小琳)昨天教育部宣布,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同时,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

  国家四部委办明确,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的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
;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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