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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要广听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11: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娟)今后,城市规划编制要充分听取市民意见。记者昨天从建设部获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出台,将于2006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办法》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并公布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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