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观点:任志强“荒谬”在哪里?(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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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7:00 新华网 | ||||||||||||||||
任志强惊人语录集
理论依据:本来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对低收入家庭的“穷人”而言,能花自己的钱买房的都是“富人”,在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中,最低价位的汽车也同样只是 给富人的消费品,普通大众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穷人”是无能力消费的,甚至高级的化妆品与高级的名牌衣物同样都是面对“富人”市场的,“穷人”就更无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了。
理论依据:任志强引用2004年年底出炉的REICO地产报告中的数据佐证自己的观点。当“住房可支付指数”大于100时,意味着消费者支付能力很强,而2003年中国该指数为112.97,这说明支付能力完全足够。
理论依据:市场就理应有买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详细进入>>>>
一个和谐社会,应该在同一个社区,为收入在不同档位的家庭创造居住空间,让老板、工人、文化人、服务员、政府官员和民工住在一起,让他们的子弟一起上学。这样才有助于培养社会的凝聚力,促进各阶层之间的理解和交流,让大家不论在哪个位置上,都有一种对自己的居住共同体的忠诚和感情。正在经历高度城市化的中国,应该吸取法国骚乱的教训。在一个城市中,不应该出现界限分明的“穷人区”“富人区”,因为不同阶层的分居就会孕育难以愈合的社会矛盾。详细进入>>>>
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很正常?任志强的狂语一出,立即得到了一些房地产商的响应。可以说,任志强的“穷人区”和“富人区”论调,代表了一个阶层的人的心态和立场。与此同时,当任志强的“穷人区”和“富人区”说法在网上流传之时,迎来的却是潮水般的痛骂。详细进入>>>>
如果有人评选“2005年十大诳语”的话,这条一定是排头老大:“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房产商任志强的一句“表白”令举座皆惊:“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当任志强面色严肃地说出这句话时,立刻引发全场一阵骚动。详细进入>>>
笔者以为,国家应该出台一部正式的《反暴利法》,只有这样,消费者和有关部门才能运用法律的力量来打击暴利行为,维护市场均衡和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否则,一个房产商站出来,千万个“××商”也跟着会站出来,谁不说要建品牌、要“暴利”呢?详细进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