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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用他人枪支抵赌债 涉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9:55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2月24日电(冉瑞星、黄豁)别人用枪支弹药抵赌债,自己不仅欣然接受,还携带这些武器回家藏匿。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犯罪嫌疑人张茂才批准逮捕。

  2001年,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办事处居民张茂才到桂林市玩耍,在一茶馆结识了一位自称叫“陈军”的朋友。参赌时“陈军”向张茂才借了赌资,后在赊欠赌资情况下,将一支
仿六四式手枪及四颗7.62毫米的手枪弹给张茂才抵赌资。张茂才便将枪带回万州藏匿于家中。2005年7月27日,张茂才受其朋友李某之邀约携枪前往奉节县帮助其照看赌场,作壮胆及防身之用。同年7月30日,张茂才在奉节县某宾馆房间被抓获,当场在房间搜出其随身携带的仿六四式手枪一支、手枪弹数颗,及其帮他人藏匿的一支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单管猎枪、一支双管猎枪。

  据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鉴定:送检的张茂才非法持有的子弹系制式“六四”式7.62毫米手枪弹;张茂才非法持有的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具备杀伤力。张茂才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枪支、弹药,又非法为他人保管枪支、弹药,张茂才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并非“私藏”枪支,故检察机关遂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张茂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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