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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引来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3:02 新晚报

  徐迅雷有报载,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透露,全省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因接受商业贿赂而导致的犯罪高达90%以上”。笔者由此注意到,商业贿赂已成为侵蚀领导干部“廉洁肌体”的“重症病毒”,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等领域则成了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反商业贿赂绝非易事,因为时间太久了,根子太深了,涉及人员太多了。种种“回

扣”,早已从“潜规则”变成了“规则”,由此牵扯的一系列问题也都还不甚明白:商业贿赂的概念如何界定、反商业贿赂究竟怎样操作?是把“重拳”击打在“受贿”上呢,还是跟“行贿”者“摔跤”,或者干脆两者都用力?因为商业贿赂早已“积重”,所以吃过大大小小回扣的人已难计其数,是不是既往不咎,或者逮住谁谁倒霉?

  别看“商业贿赂”四个字只关乎“商业”、关乎“腐败”,其实商业贿赂所贿赂的是权力,无一例外。有道是“门槛出腐败,审批见贿赂”,国家药监局多名官员不久前被捕,就是在药品注册审批中涉嫌巨额商业受贿。为什么中国一年批准一万多种所谓的“新药”,而美国才一百多种?智商正常的人都不难看出其中的玄机:不完善的新药审批制度以及不公开不透明的新药审批,为商业贿赂打开了方便之门,最终只能让老百姓吃够“天价新药”的苦头。或许可以这么说,哪里有涉及商业审批的,哪里就有商业受贿的可能,因为“审批”之权就能换来利益。当然,说“商业贿赂,贿赂的是权力”,这个“权力”是广义的,医院医生采购药品吃回扣,掌握的就是“采购大权”、“开药大权”。

  既然“官权”乃商业贿赂之主根,造成商业贿赂的关键因素是权力体制,那么,从根本上缩小权力、制衡权力、监督权力才是真正的“刹车系统”,没有这个“刹车系统”,仅有惩治的“保险杠”,仍然避免不了车毁人亡。

  “反商业贿赂”,我们期待看到这样两点:一是看得见“割韭菜”般地割掉“商业贿赂中人”,不要只在韭菜上头把明晃晃的大刀挥来挥去只刮出阵阵“刀风”;二是看得见拿起锄头,把权力的韭菜根给刨了,不要今后年年为商业贿赂的“贿风吹又生”而无可奈何地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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