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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开“球迷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7:53 大众网-生活日报

  20日,济南市四里村派出所根据《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对一球迷处以治安拘留10天,并责令其一年不得现场观看足球比赛。这是《治安处罚法》实施后省城开出的首张“球迷罚单”。

  19日晚7时35分,中超联赛济南首个主场的比赛在山东省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当晚8时许,泰山队进球,全场沸腾起来,就在此时,一男子突然从九区看台处翻越栏杆跳到场

地内向绿茵地跑去,他跑了约6米后被值勤民警抓获。

  经审讯,男子姓孙,25岁,淄博市博山区人,现在济南市打工。据孙某说,他是泰山队的铁杆球迷,当他看到泰山队进球时,兴奋得控制不住自己就跳入内场。

  孙某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依法治安拘留10天,并责令其一年不得现场观看足球比赛。图为民警正在对孙某宣读处罚情况。

  本报记者李冉通讯员孙悦郝鑫城摄影报道

  

济南首开“球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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