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企领导购房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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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3 法制日报 |
本报兰州3月20日电 周文馨 陈玉霞 “兰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发放薪酬、补贴、奖金、购房和购车须经市国资委审批。”昨天,甘肃省兰州市国资委下发了《兰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 该《规定》中报告事项包括: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国有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 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10%以上的投资;国有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向境外投资或拟从事股票、期货、证券等高风险业务;国有企业变更主管业务、转让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