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轻刑犯到社区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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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0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杨鹏程李友龙吴尚)昨天上午,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在合肥市举行,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等全省24个首批试点县(区)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始接收矫正对象。此前,根据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首批试点县(区)社区服刑人员共计2120人,他们将被统一适用“社区矫正”。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 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实施社区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