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有要求 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要在35%以上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55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实习生/高靖)为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全市首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共有6所,各创业培训机构必须组织建立相应的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机构,由专家组、志愿服务队提供创业培训后的创业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必要的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参加创业培训学员的创办企业成功率达到35%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的效应。 新下发的通知表示,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只资助创办企业培训项目,而根据去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补贴标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转居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农村劳动力可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800元的创业培训和鉴定费补贴,随军家属可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1100元的全免费培训和鉴定补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首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包括:市就业训练中心、海珠区就业训练中心、越秀区就业训练中心、荔湾区就业训练中心、天河区就业训练中心、白云区就业训练中心。按照计划,今年这6家机构将对2400人进行培训,其中享受补贴的人员有15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