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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 酒类经销台账须留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55 南方日报

  区街新闻

  从化

  本报讯(记者/姚艺曲通讯员/邓嘉乐)从化市酒类经营管理将从4月1日起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日前,从化市经贸局与从化的40家酒类经营批发企业以及大中型零售企业负责

人已签订了《从化市酒类经营企业管理责任书》。

  据悉,纳入酒类经营企业管理的酒类是指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除外。

  该制度规定,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账,并保留3年,实现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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