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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进入准备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56 南方日报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进入准备阶段

  4月20-4月24日接受学位申请,6月15日公布新生名单

  本报讯(记者/刘丽)“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排名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深圳市2006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于

昨日正式进入宣传准备阶段。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各招生学校将于4月20日起正式接受学位申请,之后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安排学位,并于6月15日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6月16日至6月20日,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记者了解到,此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0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深圳市户籍儿童;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或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要提交的材料有: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户籍儿童,若要申请入学则要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图:

  深圳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昨日正式进入宣传准备阶段,下月20日起接受学位申请。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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