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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凭什么不许李银河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11 云网

  有关受访收费的争议因李银河本人回应“收采访费和拿稿费是一个道理”而重生波澜。《广州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李银河当初是就她向两会递交的提议而接受采访的,这时她属于公共身份,因此“收费采访”限制了记者的采访权,也阻碍了公众的知情权。

  但常识是,公共身份一般来自于公权的赋予,强调的是“公共责任”。而李银河并不具有这样的公权赋予,她并非政协委员,其所提交提议是假手于其他政协委员提交的。因

此,她虽然提交了提议,但那只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而非责任所在。而且提交提议之后,李银河也并没有因此被赋予“政协委员”之类的公共身份。

  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设想:李银河没有提出付费要求,但也拒绝了记者采访,“李银河拒绝采访”会不会成一个新闻事件进入公众的视野呢?可能性几乎不存在。这也就表明,专家如果有拒绝采访的权利,就有要求付费的权利,反之,如果专家没有拒绝采访的权利,也就没有要求付费的权利。而那些针对李银河的批评则是如下的逻辑:你可以拒绝,但如果接受就不能收费。

  为什么记者最终答应了李银河的“无理要求”呢?因为记者想要得到她所得到的,而如果不愿付费,则李银河就不让她得到。你要说拒绝不正当吗?那么“我没时间接受采访”总算正当吧?市场经济中讲究“交换”上的对等,记者想从李银河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也应该让李银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只索取不给予,即使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也明显有违公正与公平。

  归根结底,只为牵涉到了钱,才触动国人敏感的神经。记起旅美学人薛涌的一段话:“中国目前缺乏的东西是:社会各阶层不愿公开表达自己的私利,因而公众也无机会倾听不同阶层的心声。殊不知,‘公益’常常是产生于各种私利公开表达并将自己正当化的过程之中。”

  张扬他人的“私利”,如同性婚姻;张扬自己的“私利”,如采访收费。什么叫光明磊落?这就是。

  □翟 墨 (浙江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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