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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后留电话“我会再找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18 南方新闻网

  强奸后留电话“我会再找你”

  该男子后给被害人打电话称“对不起”,已被判刑四年半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王冬莲)强奸完毕后,一男子将自己的手机号留给被害人,并称再来找被害人。后该男子在电话中说,“对不起,我伤害了你。”近日,花都法院审结

此案,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半。

  法院介绍,2005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被告人荆海斌尾随被害人到出租屋,被害人问他进来干什么。荆说:“没什么,聊聊天。”随后,他暴力强奸了被害人。事后,荆海斌将自己手机号码输入被害人手机中,并声称“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我叫某某彬,我会再找你的”,然后就离开了。此后,荆海斌打电话给被害人说:“对不起,伤害了你。”

  法院认为,荆海斌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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