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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深圳建公屋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44 南方新闻网

  委员建议深圳建公屋体系

  市规划局透露,五年内将建设一大批政府公共租屋解决中低收入阶层需求

  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看似琐碎,却关系民生之根本,也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为之殚精竭虑、摇旗呐喊的问题。从今日开始到市两会结束期间,本报将与你同行,传递民间

最真实的声音,传递市两会上最新鲜的民生议题。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面对高居不下的房价,深圳市政协委员陈恬昨日提交提案,认为应该改变“居者有其屋”的“拥有”观念,解决之道在于政府建立完善只租不售的深圳公屋体系。

  无独有偶,昨天,深圳市规划局就正在公共咨询中的《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草案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详细解释了未来五年公共住房政策的一些政策建议,其中包括今后五年内,深圳将建设一大批政府公共租屋,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这项效法香港公屋的做法被提上深圳未来住房保障的议程。

  委员建议扩大廉租房对象范围

  在深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是许多深圳人的愿望。但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许多市民囊中羞涩。陈恬在提交的提案《改变“居者有其屋”的“拥有”概念,率先建立完善的深圳公屋体系》中表示,既然房屋是高级商品,就不一定每个人必须拥有它,要用“居者租其屋”新观念代替“居者有其屋”的概念。

  类似香港“政府公屋”、只租不售的廉租房制度目前在深圳正在推行,但该项制度仅面向几百户符合条件的“双困”(收入困难、住房困难)家庭。在陈恬看来,未来廉租房应覆盖高级人才、归国留学人员以及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且不符合“双困”条件的社会“夹心层”。从户型到价格都可以针对不同阶层展开。

  深圳五年内建成一批政府公屋

  既然廉租房对象范围扩大,那么数量就要增加。陈恬力主大力兴建政府公共租屋,他认为廉租房体系是社会各方利益平衡的需求,可满足居住的基本需求,有助弱势群体与城市低收入者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它的存在是商品房发展的补充,又不会影响商品房的发展。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规划部门也透露了此方面政府的举措——今后五年内,深圳将建设一大批政府公共租屋,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规划部门首先提出了未来将新增房地产供应5700万平米的安排。专家介绍,在这5700万平米供应中,约有3900万平方米为通过新增房地产用地开发来解决,另有1800万平米则通过城中村改造来解决。“在这5700万平米新增房地产供应中,并不全部是商品房,而是有相当一部分会用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规划专家介绍,未来深圳新增的中低收入住房,即面积不大、标准普通的住房,这其中既包括可出售的经济适用房,也包括一大批政府公共租屋,只租不售。

  用公共租屋取代经济适用房

  而对于目前在深圳存在的经济适用房,陈恬的态度是用公共租屋取而代之。“经济适用房只是一个过渡性产物,因为其也是以出售为特征,具有商品房的特征,其本身对商品房具有强大的杀伤力。但是,大量增加经济适用房平抑楼价不仅不可行,且拉低商品房价格,对于已购房者不公平。”

  深圳去年首批推出的950套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可是经记者现场考查,发现在莲花大厦申请表领取现场,开着轿车前来领取桃源村经济适用房申请表者不少。深圳房地产评论专家半球指出,经济适用房腐败之源,深圳应该立即停止此政策。对于深圳来说,按每套住房一百平方米计算,每年入市的房屋有八九万套,政府每年供应的经济适用房数量只有千余套左右,对于平抑房价来说是杯水车薪。这个收入水平的人,最好的就是低价租赁政府的公共租屋。

  代表建议整顿房地产中介行业

  由于入行门槛低,深圳地产中介行业良莠不齐。昨天,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个人博客上登出了即将提交“两会”的建议——《整顿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有大大小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超过300家。去年下半年,在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资格检查中发现,被抽查的53家中介公司中竟然有28家没有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属于无资质经营,而中介公司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仅有35%。

  杨剑昌作为罗湖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平日里市民的投诉他在建议中总结说,目前深圳房产中介存在“乱炒作,虚开价,两本账,明里暗里不一样等现象”。杨剑昌建议有关部门在对地产中介行业进行整顿的同时,应尽快制定和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切实有效的监管制度和实施办法。

  ■提醒

  23日规划局与市民网上见

  本报讯23日上午10:00-12:00,关心深圳未来发展,有意对深圳近期建设规划提出建议的网民,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www.szplan.gov.cn),与该局规划处的官员进行交流。网站将采取直播的方式,现场解答市民疑问。

  ■个案点评

  在与房地产中介打交道过程中,一些市民吃尽苦头。记者收集了几则典型个案,并请来专家支招,希望能对市民进行房产交易有所帮助。

  1豪华住所变集体宿舍

  林先生在香蜜二村购置了一套房产,并进行了豪华装修。前年他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工作,便将空置的房屋委托给附近一家房产中介出租。双方约定,每年年初房产中介公司支付给林先生10个月租金,然后中介公司自行转租。

  前些日子林先生回到深圳,当他进入家门时,吃惊地发现四房一厅的豪华住所变成了集体宿舍,房屋损坏严重。原来中介公司将林先生的房子转租给附近一家酒店,店内20多名员工全都被安排住进了房间内。原来的主卧室里放着几张上下铺的铁床,甚至连阳台上都放着床。而员工们并不爱惜屋内设施,许多物品已被损坏,且员工们因经常在屋内冲凉,水流得到处都是,原来高价铺设的木地板彻底被泡坏。当林先生与中介公司交涉时,才尴尬地发现,他原来签订的合约中在这方面并没有详细的约定,而对于房屋内物品损坏,也没有赔偿的具体规定。

  专家点评:深圳市房地产协会行业部副部长张媛

  房主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在合同条款上对各事项加以明确,并对双方发生违约如何赔偿详细规定,这是房主做到保护自己的最好途径。尤其是在委托租房中,尤其要对委托权限加以明确,究竟是全权委托还是对某一部分进行委托,对于租售对象、房租金额以及拖欠房租的滞纳金等以后容易发生纠纷的一些条款,一定要详细写明。

  2中介骚扰电话响不停

  购房后,唐小姐从未委托中介卖房或者租房,但是她每周都会接到房产中介业务员打来的电话,问她要不要放盘。更为奇怪的是,打电话来的不止一家中介公司。记者调查发现,唐小姐的遭遇并非偶然。在深圳众多小区的业主BBS上,中介公司的骚扰电话成为业主们抱怨的焦点话题。房产中介公司何以如此“神通广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中介公司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信息都是用钱买来的。购买业主名单有多种方式,一是从房地产商的销售部那里得到业主信息;二是从小区管理处得到信息;三是还有人专门像中介兜售业主信息;此外就是房产中介员工也会把本公司的业主信息卖给其他公司,以赚取利益。这些业主信息的价格,一般是1块钱100个电话。

  专家点评:深圳市房地产协会行业部副部长张媛

  客户与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提交的客户资料中介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密,如果将其故意泄露,客户可以向房协举报,房协将进行调查,对其进行相应处理。此外,房产公司泄露客户资料,涉嫌损害客户隐私等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客户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挖墙脚忽悠租客和房东

  刚到深圳工作的王小姐找到一家房产中介,并看中了位于世界花园小区的一个拆间。跟房东见面后,双方谈妥房租为每月1100元,次日就签合同。可是第二天,中介人员很无奈地说,房东反悔了。

  原来就在王小姐看房当晚,另一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房东打了电话,称己方有客户想以1300元租那个拆间,劝房东先不要把房租给王小姐。房东动了心,索性反悔,并拒绝再接受原来那家中介的服务。但是,挖墙脚的中介公司号称要以1300元价格租房的人自此没了下文,而他们介绍给房东的客户,也根本没有出价高过1100元的。最终结果是房东失去一个房客,租客也没租到房。

  专家点评:深圳华彦地产公司总经理李程

  目前深圳房源相对紧张,房屋买卖和租赁实际上形成了卖方市场,部分资质较差的房产中介为了抢房源不惜虚抬房价,欺骗委托人。房产所有者在委托中介公司租售房屋时尽量选择合法正规的中介,别被个别业务员许诺的不切实际的价格冲昏了头脑,最终受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本版统筹:本报记者唐洁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唐洁李斌张璟王越徐维强

  图:

  从事房地产交易的“租售”中介越来越多,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市场也势在必行了。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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