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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的长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1:25 南方日报

  本报记者郭文君

  实习生段思午

  “我们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懂得使用武器保护自己,但是却发现这些武器有时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用。”东莞科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温卫华话语中透

着无奈。

  去年10月,《东莞观察》报道了科达机电诉惠州一家企业的侵犯专利权官司,但5个月过去了,这场官司的进展却令温卫华有些失望。2003年,科达机电一项产品开发出了第四代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但在次年市面上就出现了该产品的仿制品,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2年多过去了,科达公司的产品已经推出了第六代,可第四代的知识产权被侵犯问题还没有解决。

  “到这个份上,打官司也可以说是为了争口气。”温卫华有些激动地告诉记者,“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较2004年虽然有所回落,但2004年的263宗里面占85%的是音像制品侵权纠纷,而且多是一个原告状告多个被告的系列案。2005年的129宗中,除了著作权纠纷外,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都有所增长。

  现在,像科达机电这样对知识产权有极强自我保护意识的企业日益增多。上周四,由80多家会员单位组成的民间组织——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成立。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也有了保护的武器,可武器是不是有效,是许多像科达这样的企业所关心的。

  一家企业维权的典型性苦恼

  “现在的知识产权保护,只能防止别人打你,却不能打别人。”这样的格斗是很令人沮丧的。科达公司官司进展不顺,在温卫华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保护力度还远不够。

  温卫华说,现在的侵权鉴定程序有很多漏洞,很容易被侵权企业钻空子。由于这些漏洞,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侵权企业反咬一口,成为被告。

  “打虎不成往往反被虎伤,打击侵权的变成侵权者的被告,真是滑稽。”温卫华这样评价。正因为此,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对打击侵权行为有些瞻前顾后,个别地方甚至采取向上推诿的态度。“市里面推到省里,省里推到中央,所以我说是不是被侵权企业就只能都去找吴仪副总理呢?”

  目前,地方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不像工商、税务那样有直接处罚侵权行为的行政权力,通常只能调解纠纷。“缺乏相应的法律,相关行政部门缺乏行政执法权力。”“这样缺乏强制力执行的状况,直接导致了侵权企业的大胆妄为。就像一场比赛里缺乏裁判一样。”

  即使是告上法庭,也会面临另外一种困境。明明是我告你侵权,但是你不直接回应我,反而先要求裁决我的知识产权申请是无效申请,因为如果无效,就不存在侵权。整个调查方向由“是否侵权”变成了“是否无效”,拉长了审理时间,以至于出现了“六代已出,四代未判”的怪现象。

  和科达机电一样遭遇侵权却有些无奈的还有东莞一家知名的家具制造公司。“虽然我们也有外观设计专利,但一个产品刚出来,很快就出现仿制品甚至完全一模一样的产品,现在我们的产品主要出口,与在国内被屡屡侵权不无关系。”

  志成冠军集团公司于2005年8月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胡久征部长介绍说,由于志成冠军已经是全国知名品牌,商标被侵权现象严重,企业形象和信誉都受到损害,公司下决心成立了知识产权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还在摸索阶段,但显然光靠企业一家之力是不可能彻底打掉侵权行为。”

  司法部门执法亦有种种难题

  “这个趋势直观反映出知识产权制度逐步为人们所认识、接受和利用……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和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因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必将越来越多。”东莞中院研究室在一份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报告中说。

  在报告中,法院研究室人员也不讳言,在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提取、侵权赔偿标准、司法鉴定认定等程序上,原告甚至法官也常常会遇到一些难题。

  由于目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数额没有法定的计算标准,如何酌情确定赔偿数据的标准是法官遇到的一个难题。偶然、因一时过失的侵权,与反复的、故意的侵权在处理标准上如何区分,音像制品侵权要从侵权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商标侵权纠纷还要从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量,这些标准都比较难把握。

  另外,随着网络的普及运用,网络域名、网上著作权侵权等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出现。传统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新的内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审理的难度也日益加大。

  随着司法机关打击力度不断增大,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日益隐蔽、狡猾,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一些犯罪嫌疑人甚至购进先进设备,高薪聘请专业人士对假冒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有时候制造出来的假冒产品,连被假冒的企业自己也分辨不清。这些因素也加大了司法部门的执法难度。

  市检察院经过调研分析后还发现,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对涉嫌犯罪案件只做行政处罚,导致涉嫌犯罪人员逃脱刑事追究,造成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导致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日益猖獗。

  专家建议企业多使用行政保护

  在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主任、东莞理工学院政法系副教授李文伟看来,当前东莞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较过去虽然有改善,但是总体上并不容乐观。“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既不了解如何避免侵权行为,也不懂得怎样防止被侵权。”

  “我还是建议企业更多的运用行政保护,因为司法保护耗时较长,投入的时间、精力都很多。行政途径比较简约、迅速。”对一些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困惑,李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现在来说,行政途径仍然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的道路。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可能会变成一场马拉松。”

  李教授还认为,虽然很多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对知识产权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当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提高东莞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很多企业以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商标保护,所以现在对商标的保护意识比较强了,但其它方面还比较薄弱。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该从企业整个战略营销来考虑。”李教授提醒广大企业,遇到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第一要注意搜集证据,最好委托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或者相关的中介事务机构,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问题很专业,没有这个领域专业知识的人员和机构,很难起到作用。第二是要考虑被侵权后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利影响。在生产过程中还可以设计防伪节点,避免很容易就可以仿制的情况。

  “我们现在用20年时间走美国200年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路,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是很正常的。我们现在仍然是在一个混乱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离有序的目标,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李教授感叹地说。

  图:

  对企业来说,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就像一次长征,艰难,漫长,而又不得不坚持。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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