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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火灾死伤人数最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1:25 南方日报

  全市去年发生火灾802起,烧毁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50多万元

  出租屋火灾死伤人数最多

  本报记者谭志红

  近年来,东莞出租屋频频发生火灾。据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毫不夸张地说,出租屋已经成为火灾发生的重灾区,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教训

  一场火灾致2死7伤

  2月13日晚10时34分,清溪镇三中村委会辖区内一栋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2死7伤的严重后果。清溪消防中队接警后4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从出租屋前、后方同时展开灭火和搜救工作,5分钟内将火扑灭。

  据了解,该出租屋楼高4层,一楼为商铺,二至四楼为出租房。火灾发生在通往二至四楼的楼梯间的底层,现场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在事故现场,消防队员迅速抢救疏散受困人员,但因楼梯间空间较小,事发后租住人员急于逃生发生挤撞,有1男1女因吸入浓烟窒息严重烧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7人入院接受治疗,另有4人轻微擦伤,当晚已出院。

  事故发生后,市镇领导以及市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刘志庚市长指示清溪镇委镇政府“积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抢救安置好受伤人员;查明原因,总结教训,防范于未然”。周致纳副市长接报后连夜赶往清溪,现场指挥救护工作,到清溪医院及市人民医院探望伤者,并组织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召开现场会。周致纳要求,一是要尽全力救治伤者;二是要迅速查明原因;三是要加强出租屋管理工作,排查出租屋内出现的超人员居住现象;四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马上进行整改,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事件发生后,清溪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认为这是一起严重违规、租住人员逃生不当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现场过火面积不足15平方米、火势持续不超过10分钟,却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

  原因主要是对出租屋的管理不到位,对出租屋居住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得不够,市、镇对出租屋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在执行中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例如三中村委会,由于流动人口居住集中,出租屋比较多,日常检查巡查力度不足,没有发现出租屋内居住人员超标以及走火通道堆放大量易燃物。而且,对租住人员的安全教育也缺位。事故调查发现,所有受伤人员都是逃生时为浓烟所呛,导致窒息,以致烧伤;而所有采取了响应救护措施,留在房间报警等候救援的人员未受到任何伤害。

  2月14日下午,市政府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专门讨论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了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2月14日到2月28日开展全市出租屋消防安全大检查。

  周致纳副市长在会上强调,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逐步实现出租屋达到“五必须、五严禁”。“五必须”指的是“灭火器必须充分配备,房间隔墙必须使用砖墙,楼梯必须直通至屋顶,阻碍逃生的防盗网必须拆除,四层以上房间必须配备救生器材和逃生器材”。“五严禁”指的是“严禁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楼梯底部设置房间,严禁在楼梯、通道、出口处堆放杂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以及超负荷使用,严禁违章存放、使用、倾倒易燃易爆物品”。

  会议之后,有关部门组成了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全面排查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出租屋的安全系数。

  现实

  去年14人丧生出租屋火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东莞很多农民利用改制后的自留田盖起了房子,用于出租。这种出租屋和北京、深圳等地的城中村有所不同,不完全集中在市区,在农村也大量存在。如今,这些出租屋越来越向高层化发展,由两三层增加到五六层,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十多层高的出租屋。出租屋又分为两种。一种纯粹用来住人,出租给外来工。另一种属于家庭作坊,开设一些小工厂。

  目前,东莞共有出租屋30多万栋,租住人口约200万人,约占东莞市流动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出租屋中人员混杂,成为治安的难点,也隐藏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一不留神,最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按照建筑每10年一个消防周期的规律,东莞这些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出租屋,正面临着极大的消防隐忧,成为消防安全的盲点和死角。从这个意义上说,东莞坐在火山口上,并不为过。

  据统计,2005年,东莞市共发生火灾802起,死18人,伤38人,受灾101户,烧毁建筑面积3616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50多万元。这些火灾大部分发生在出租屋中,在比较大的13起火灾中,有9起发生在出租屋,直接经济损失近5万元,烧毁建筑面积115平方米。在死亡的18人中,有14人是因出租屋发生火灾而死。

  问题

  屋主和租住者安全意识淡薄

  消防部门曾多次对出租屋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以排除火灾隐患,情形却不容乐观。一些出租屋主只想着赚钱,根本不考虑房屋的设计是否会造成火灾。租住其中的外来工没有消防意识,因为省钱而住得悠然自得。

  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大部门出租屋空间狭小,人均租住面积不过两三平方米。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被出租屋主用夹板隔成四五间房出租,房间里都没有窗,通往天台的门也被锁死。在屋主看来,房屋着火可能百年难遇,小偷则经常可以遇到,锁死通往天台的门可以减少被盗的几率。不料,这样一来却堵死了火灾的逃生通道。

  有的出租屋一层楼有五六十个房间,却只有一条通道,一眼望去似乎看不到尽头。楼道里还堆满了棉被、煤气罐和其他杂物。一旦发生火灾,里面的人就很难跑出来。

  有的出租屋主将楼梯底部用木板隔成小屋,出租给外来工。清溪“2·13”火灾就是发生在这样的小屋里。据消防人员估计,火灾可能由租住者点蚊香引起。

  出租屋主为了赚钱,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而那些租住在狭小空间里的外来务工者,也没有安全概念。很多外来工租住的小房间里没有电视,加上很少看报纸,他们很少有机会了解消防知识,也不知道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栋出租屋的设计安全不符合消防要求,在督促整改无效的情况下,停了这栋房屋的水和电。住在这里的外来工没有一个认为这里不安全,反而询问消防人员何时可以通水通电,让人哭笑不得。

  观念上的麻痹导致了行动上的疏忽,并最终酿成一幕幕惨剧。从去年发生火灾的原因上看,电气、用火不慎、违章操作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其中,有很多火灾是由于用火不慎引起的,如吸烟、点蚊香。在去年发生的13起比较大的火灾中,有5起是因火成势。如1月21日5时7分,谢岗镇谢岗村委会高屋村民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烧毁建筑2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0元。起火原因是受害人使用的蚊香引燃了其他可燃物引起火灾,由于瘫痪行动不便被烧死。又如1月10日4时30分发生在长安镇锦厦村的火灾,就是由于死者躺在沙发上吸烟,烟头掉在沙发上,烟头引燃沙发起火,致使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

  面对日益高发的出租屋火灾形势和消防官兵的严重不足,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坦承,出租屋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他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希望引起各界人士关注,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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