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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时间,创国家园林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3:42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昨天下午,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他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本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成果,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工作,努力把市中心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宜居的生态城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和《天津市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常务副市长黄兴国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关于编制《天津市2006年至2008年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三年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这个《实施意见》。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审议命名我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了巩固强化和巩固提高两大类共27项指标,如经济持续增长率、人口出生率、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单位GDP能耗水平、区域环境噪声水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等。同时,按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市建设方面的需要,《实施意见》确定了六项工作任务: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彻底解决小化工污染;进一步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入和管理体制,引入市场运营模式,实行多元化投资;加快实施“碧水工程”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推进“蓝天工程”,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实施“安静工程”,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继续组织开展“创模细胞工程”,在城镇、企业、社区和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把创模成果向全市范围扩展。

  会议听取了市园林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同意《天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市委八届七次和九次全会确定本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以来,本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进行了前期基础性的准备工作,编写了《天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08年底前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要工作和全部指标。

  近年来本市的绿化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绿地1.71亿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4%,绿地率达到28.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胜利完成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绿化建设指标,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在实施创建工作的三年内,每年全市规划新增各类绿地2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08年底建成区的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建成绿色家园规划中的30个大型公园和绿地,建设天津植物园和侯台、柳林、卫南洼等八大风景区;消除500米服务半径盲区。为此,本市将在继续扩大增绿量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绿化景观水平和绿地系统布局均衡上,抓好区域重点和项目重点,增加中心城区的绿地量,缩小各城区间绿化指标的差距,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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