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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3•15”荣誉是花钱买来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30 青年参考
徐林林/文

  日前,浙江东阳市不少企业收到一份名为《关于开展3·15国家质量检测合格放心商品公示活动的通知》。通知称,一旦入选“放心商品”,企业可获得国家级质检荣誉证书,并将在“3·15”网站对企业进行“荣誉公示”。公示价格为:1项至2项产品,收2000元;3项至4项产品,收2800元。(《文汇报》3月13日)

  东阳市相关人士称:国家检测结果只能由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与“3·15”有关的大

型活动,也只有经工商、质检等部门批准才可举办。问题是,一些地方工商、质检部门也未必高尚,特别是在“3·15”到来之际。

  2005年,全国质监系统共“砍”掉8万多块牌匾、500多个培训班。这一数字是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透露的(据新华社2月1日电)。之所以要“砍”:一是评比授牌太滥,权威性与公信度都存在问题;二是由于在评比过程中,很难杜绝钱权交易,消费者被“质量达标单位”之类牌匾误导的几率实在太大。也就是说,不排除在被“砍”掉的8万多块牌匾中,有不少原本就是花钱买来的。

  笔者是省消委委员。每年“3·15”这天,都会应邀参加相关部门或协会召开的庆祝大会。这类大会几乎都有一项雷打不动的重要议程,那就是向近百家企业颁发“消费者信得过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单位”牌匾。早两年,一块牌匾收费接近4位数,有的省市听说要两三千元。每年的“3·15”授牌,给一些政府部门和半官方协会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当可观。

  既然“3·15”被一些人当成了牟取部门利益的黄金时段,那么,“诚信单位”卖假货的新闻便随处可见。

  “3·15”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日,不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和协会趁“节”打劫的敛财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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