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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年内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6:23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3月21日电(记者王娅妮)山东省卫生厅日前决定,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今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限价收费病种不少于20种,专科医院不少于5种。2007年以后,各级各类二级医疗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病种数量。

  实行限价的病种选择主要依据四个标准:单纯性疾病,没有其他并发症,疗效确切

;科室技术过硬,服务好,治疗该疾病技术可靠;科室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常见病、多发病。

  山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整合原有诊疗方案,立足于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制订该病种最基本的规范化治疗方案(临床路径)。方案要精确到每一个治疗项目,同时制定临床护理路径。根据某病种往年的基本收费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和核实测算,去除不合理用药、检查和医用耗材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累加后形成该病种的最高限价金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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