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学子状告“吹牛”学校的标本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20:00 光明网
惠铭生

  学校招生承诺确保学生就业,可培训结业后一年多校方一直未按约定安排工作,南京一位学生徐强近日把学校和联系招生的中介机构一起告上法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扬子晚报》3月11日报道)。

  民间有句调侃话说:吹牛不上税!其意是:吹牛,就是一句戏言,就是“逗你玩”,听者,千万别当真。而吹牛者吹完牛,过完嘴瘾,既不负道义责任,也不负法律责任。但

是,南京市一位学子徐强却将“吹牛”学校推向“公堂”,为自己讨要一个“说法”,诉求法律惩办“吹牛”的学校和联系招生的中介机构。对此,笔者认为:学子状告“吹牛”学校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

  徐强之所以怒上法庭,状告“吹牛”学校,是因为南京一家文化传播中心与山东省某旅游学校在联合发布招生简章时过于“吹牛”,承诺学生交纳一笔学习费用,经过培训后能够确保上岗就业。徐强被录取报到后,旅游学校不仅嘴上“吹牛”,而且还与学生签订了培训安置协议“吹牛”,声称校方确保徐强就业,每月工资在1000元左右,同时还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事实呢?校方根本没有按照协议合同和承诺,不但没有能力为毕业后徐强安置工作。而且也拒绝退还所收培训费和赔偿其他一些相关损失。

  但是,“吹牛”岂能调侃法律?按照我国《广告法》规定及其精神要求,学校对社会散发的招生简章,那是一种要约,非法律规定之程序撤消;学生与校方签定培训安置协议,那更是严格受法律约束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谁若违反合同,必须承担法律上的相应责任。

  笔者之所以说学子状告“吹牛”学校的标本意义,因为在最近几年,“吹牛”的学校并非个别,并且“吹牛”胆量越来越大,越来越离谱。反正,只要能把学生“忽悠”来,什么承诺都敢许诺?学生的工作分配、高工资待遇,以及户口、养老保险等,什么都敢大包大揽。事实呢?工作分配、工资待遇等,那都是未知数,谁也不能保证。但有些学校就敢?但“敢”的背后,实质是一种欺骗,目的就是骗学生来上学、赚取学费。

  但是,面对学校以及中介机构的“吹牛”与赤裸裸的欺骗,更多的学生往往选择沉默,自认倒霉,有泪往自己肚子里咽,而不是积极寻求法律上的帮助与支持,维护自我合法权益。因此,笔者认为,徐强状告学校“吹牛”的标本意义在于:不但维护了自我合法权益,迎头“棒喝”、警告了那些屡屡“吹牛”骗人上当的学校,而且也为其他已上过当、或将要上当的学子提供了维权范例——哪个学校胆敢“吹牛”,那就法庭上见!

  其实,学子状告“吹牛”学校的标本意义,不仅体现在教育领域,而且在医疗、商业等各个领域中。譬如,有的医院和药品生产厂家,动辄在媒体上“吹牛”,打虚假广告,承诺医院医疗水平有多高,药品疗效有多强等等,但实质是吹大牛,是欺诈性广告,与事实出入相当大。但在只闻个别学校、医院以及各类厂家频频“吹牛”,却未闻上当受骗者依法状告“吹牛者”。这样,不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践踏了,而且对助长了“吹牛者”的嚣张气焰,让更多的“吹牛者”欺骗了更多的社会公众。

  谁“吹牛”,就要把他告上法庭,使之承担“吹牛”应负的法律责任,这,笔者希望能成为社会常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