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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市民多数不识随附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0:00 东南早报

  《酒类流通随附单》4月1日起实施●追踪

  记者走访发现——

  早报讯(记者姚炳辉实习记者林若染)《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4月1日起马上就要实施了,这对泉州的酒类市场有何影响,经营者及消费者对此有何看法呢?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区酒类批发商、经营者及市民,发现多数销售商及消费者对即将启动的《随附单》,此前并不知情。

  大江酒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随附单》的实施并不知情,他说《随附单》跟踪酒类流通全过程,可以堵住伪劣酒类流入市场,有利于酒类市场的正规运行;大荣酒类副食品公司负责人同样认为《随附单》可以杜绝假酒,但他说可能大多数经营者不知如何办理《随附单》。

  市区奇龙超市温陵店酒类销售人员说,平时他们所售卖的酒类产品进货都有相关证明,顾客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大多以品牌作为购买的参考首选,一般不会向商家索求证明。他说,从4月1日起,顾客如果索要《随附单》,作为商家一定会提供,对于《随附单》实行后对销量是否会造成影响,该销售人员表示乐观。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是在看了报纸报道后才知晓有《随附单》一事的。市民杨小姐说,自己以前在买酒时,不会主动向商家索要证明,《随附单》的施行,给顾客吃了一颗定心丸;市民李先生认为,有了《随附单》,日后自己在买酒时就有了凭证,也就更放心购买。

  相关链接

  如何办理《随附单》

  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在省级工商部门登记的酒类经营者在其营业地址所在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酒类经营者也必须在2006年4月1日前到登记注册地的同级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批发经营者要到其办理备案登记的机关领取《随附单》,经贸部门在发放《随附单》时应登记企业领取的起止号码备查。(记者姚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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