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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将定期暗访部门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58 东方早报

  通讯员 王奇伟早报记者 姜丽钧责任编辑 李道权

  对徐汇区的行政执法机关来说,完成工作任务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年终考核中取得高分。根据日前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规定,徐汇区行政机关如果服务满意度遇到市民、企业投诉或被媒体曝光,年终考核将被扣去相应的分数。

  企业将考评机关服务

   据了解,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徐汇区第一次实行了行政执法过程与结果的“捆绑式”考核。

  “个别政府机关中存在着这些现象:执法人员对近在咫尺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企业办一件事要跑好几个部门。”徐汇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缺位现象,徐汇区决定打破传统的行政考核模式,对考核项目进行细化,将企业服务、媒体监督等内容纳入一揽子的效能评估中,让被服务者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进行考评。

  在接受采访时,徐汇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传统的行政执法考核注重结果,只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只要完成工作内容就可以取得良好的业绩。“现在,行政机关的签约目标考核将被分解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制两部分,政府机关除了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外,还要接受专门的行政责任制考核。”

  被媒体曝光将扣分

  据介绍,行政责任制细分为行政执法、企业服务、重点工作三部分,徐汇区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15项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而考核小组则由区法制办、区府办等部门组成。而对执法过程的检查,除了定期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进行暗访外,还吸收普通市民、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参与。

  按照这份规定,市民可通过信访等多种途径反映行政机关的执法过错,经认定属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每起再扣2~3分;行政机关处理企业服务诉求后,将由企业提供反馈意见,反馈不满意的,每起扣5分;被有关媒体批评曝光、经调查认定属实的扣10分。

  据了解,考核结果将被纳入徐汇区部门年度考核总分,考核成绩差的政府机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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