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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为啥故意找车“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2:36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名黑龙江籍小伙子报警称自己被车撞伤,要向车主索赔。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小伙子伤情可疑,涉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他人。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郑先生在福州黎明永辉超市停车场倒完车,当他离开停车场十几米远时,一个小伙子突然冲过来拦住他称,自己左腿被他的车刮伤了。

  郑先生提出将小伙子送到附近社区医院拍片、治疗,但被拒绝。小伙子向郑先生提出索赔,未果。小伙子便报了警。

  据了解,该小伙子姓张,今年25岁。

  张某自称在福州华林路一家酒店当服务生,但他拒绝向警方提供单位电话。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一头长发的张某拉起左腿裤管,膝盖下部露出一红块,约有半个巴掌大。张某称,红块就是受伤的地方,是被“肇事车”左边保险杠碰伤的。警方称,车保险杠碰不到张某红块的部位。

  据张某交代,去年11月和今年元月,他分别于五四路口和省体育中心右腿被车撞伤,各索赔100元和50元。警方说,张某交代的两起事故都是因为车在倒退时撞上了张某。

  洪山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去年以来,有多起交通事故和张某有关,张某极有可能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诈车主。

  目前,鼓楼交巡警大队正在统计和张某有关的交通事故起数。

记者 刘龙海 通讯员 蔡永平/文 毛朝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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