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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吊车竟被租来"蹦极" 一人高空坠地致残获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5:43 东方网

  一家高空弹跳公司在沪上举办的一场大型游艺娱乐活动中,租用一辆起重吊车进行高空“蹦极”。他们将吊笼和橡皮绳悬挂于起重吊车的吊钩上,随吊车的吊臂放上放下,“蹦极”参与者可进出吊笼升空落地,并运用一头系于腰间的橡皮绳跃出吊笼进行“蹦极”。结果因吊车工作人员操作不慎,这家高空弹跳公司的员工小沈在“蹦极”中快速落地因伤致残。从而引发了一起车辆保险理赔新案。近日,本市虹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起重吊车用作“蹦极”,伤人致残不属车辆保险理赔范围。

  在上述事件中,吊车工作人员所属的吊车租赁服务公司应负责任。因伤致残的小沈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后,最终获赔50多万元人民币。而吊车租赁服务公司想将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但法院认为将保险车辆用于“蹦极”活动,也未事先通知保险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及双方的合同约定。为此,保险公司有权依法予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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