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关于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5:50 大江网-江西日报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3月28日至30日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楼东会议厅(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省人

大常委会机关院内)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审议《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南昌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省高校经费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四、旁听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民人数不超过5人。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

  五、申请报名旁听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公民应当持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于3月23日至24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办理报名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形式提交身份证介绍信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电话:0791-8850020,传真:0791-8850022)。报名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六、申请报名结束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议程的需要和报名情况确定旁听人员,并通知获准参加的申请人。

  七、旁听会议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旁听公民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6年3月21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