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不要让这颗“钉子”败坏桂林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00 光明网
蒋人森

  据《桂林晚报》3月13日报道,火车站附近的南城电器城楼下门面,有人在兜售手表时采取非常手段恶意敲诈消费者,当记者来到南门派出所向一位干警反映情况时,这位干警说,那伙人的所作所为他们早已知道了,每个月都有两三个当事人到派出所报案,但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很难依法处理这伙人,久而久之就成为难拨的“钉子”。

  恶意敲诈消费者特别是外地来桂林旅游的游客,使游客留下“特别难忘的印象”,

这种给桂林形象抹黑的人,应该要受到严厉打击,去年对宰客的黑心茶庄进行严厉的打击就大快人心,但打击黑心茶庄的报道的墨迹未干,这种黑心门面敲诈消费者的“事迹”又上了晚报头条新闻,而且成为难以拨掉的“钉子”,就使人深思了。

  首先对《桂林晚报》为维护桂林形象的精神使人感动,《桂林晚报》在大力报道宣传桂林、提升桂林形象的同时,更没有忘记揭露报道给桂林形象抹黑的新闻,要深入报道这样的新闻,是冒着极大的风险和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其次有关部门的推诿就不能不使人遗憾了,文章中说记者来到市消费者协会咨询时工作人员却说这伙人是有目的欺诈消费者,应该由公安部门管,笔者不知道这些受害者是不是消费者?但那伙人在门面内标价出售手表也算是商业行为吧,竟然是商业行为,作为消费者的维权组织——消费者协会就有义务维护受害者的消费权益,就算这伙人的行为属于公安部门管的,你也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共同查处这种违法行为,因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你的责任;而南门派出所那位于干警以难以取证作为推诿理由就更加使人难以理解,文章中的小申和记者作为“业余侦探”就可以把这伙人敲诈过程了解的清清楚楚,作为经过专业培训的公安干警,要取证那不是小菜一碟,也许这位公安同志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对这种鸡毛蒜皮的小案件不屑一顾,所以只能以难以取证作为推辞之由,但他忘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条最基本的道理,更忘记了作为执法者,维护桂林形象是他应尽的责任,笔者可以这样说,不能取证不是不能也,而是不为也。

  如果这些执法部门都难以拨掉这颗败坏桂林形象的“钉子”,又有谁能拨掉这颗“钉子”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