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不该为“校长嫁女”让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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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
侯玉红 浙江镇海庄市一所“爱心小学”,因校长女儿出嫁,全校700多名学生便停课一天。之所以要放假,校长说:“我家在学校里面,车辆来往,爆竹鞭炮频繁,给孩子安全会带来很大隐患。”(3月21日《现代金报》) 适龄学童的受教育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如今在一些基层学校,教师在学校里结婚,学生要停课;学校场地被政府征用闹元宵,学生要停课;如今就连校长的闺女出嫁,竟然也要学生停课了!“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书育人乃百年大计,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一遇到跟学生上课冲突的事项,为何这个铁打的硬道理也便自动软将下来,甚至被一些教育管理者任意搓捏,随意更改! 校长闺女出嫁,700多学生只有放假回家。其实,这名义上的“安全起见”,实际上是为自己摆喜宴寻方便。当然,既是校长闺女出嫁,老师和校工们,自然是喝酒者喝酒,帮忙者帮忙,就是不从“安全”考虑,这课也上不成呀!可这700多名无法上课的小学生,难道就应该牺牲其受教育权而给校长闺女的喜事让路吗? 如此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情形,还会给作为未来公民的这些孩子的脑海投下挥之不去的阴影,甚至会影响其法律素养的灌输和培养,因为教育者目无法纪的行为,会投射到学生的脑海,直至“潜伏”到孩子今后的行为中去。 教育者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若其在学生身上犯错,其损失或影响便将会是“双重”的。类似因嫁闺女而放“安全假”的荒唐事,实在不能再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