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失败:深圳为改革创新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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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21 浙江日报 |
一向大胆尝试、勇当“改革试验田”的深圳经济特区,近日再出创新之举。3月14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中国首部改革创新法规由此诞生。 这部被称为“试错条例”的法规,自提交草案起就因其“免责规定”而备受瞩目。而在这部法规出台之后,尽管有人认为,它将面临诸多的难题,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就改 革立法,不仅是巩固改革,使改革制度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能推动改革。“推动”或者说“促进”改革创新,正是这部法规的精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