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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4瓶酒 被收320元“开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6: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自带酒水被收“开瓶费”,食客一怒之下状告火锅店。昨日,武侯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食客冯女士认为,火锅店事先没告知就收“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火锅店称,“开瓶费”是火锅行业的合理利润来源,而且他们事先曾和冯女士就“开瓶费”达成口头协议,没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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