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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两船碰撞 肇事外轮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烟台讯烟台海事局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法籍货轮与我方渔船碰撞案件,我方渔民获得对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8万元。

  2005年11月8日晚,一艘法国籍集装箱船由天津开往上海途中,与辽宁籍渔船“辽普渔25009”轮在成山头水域发生碰撞,造成渔船左舷深度凹陷后进水倾斜,机舱起火遇险。

  获知险情后,烟台海事局立即组织救援,双方均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最终认定外轮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近日,当事双方就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事宜分别向烟台海事局提交了书面调解申请。经烟台海事局调解,外轮一次性向我方渔民赔偿人民币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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