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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的近虑和远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1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日前,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蓝皮书认为,深杭沪京房价严重偏离应有水平,并指出,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也会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增强。

  道理很明了——房价持续上涨,将增加企业的商务成本和个人的居住成本。一旦达到某个临界点,企业从该城市优良的商务环境中得到的好处,赶不上商务成本的支出,企业就要考虑搬到商务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区。个人也可能依据同样的原理搬离该城市。

  当然,这一过程,也意味着这些城市的产业结构正在升级。但是,这种结构升级也意味着城市得替换部分就业岗位。如果商务成本提高速度过快,逼得过多企业迁出,部分就业者丧失原来工作岗位,又无法适应新增工作岗位,就将出现结构性失业。

  事实上,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房地产及相关产业产值在地方GDP中所占比重过高,还会给城市整体经济带来其他更深层次的风险,从而损害城市的长远发展前景与竞争力。

  首先是财政风险。近年来,不少城市从出售土地中得到大笔财政收入,急剧扩大的房地产市场也给政府带来大量新增税收收入。城市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也增大。但政府的支出通常是刚性的,就是说,开支项目只能增而很少能够减下来。一旦房地产业进入收缩期,地方政府可能面临入不敷出的尴尬。

  其次是金融风险。房地产业目前是国内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最大威胁。也因此,中央银行一直对房地产业保持警惕。只不过,地方政府因为从房地产业扩张中获利甚巨,因而对此风险不大在乎,但这个风险却是实实在在的。

  第三是经济的结构性风险。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有某种爆发性,因此,整个经济对房地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依赖增大,经济增长的动力中相当大部分来自房地产及相关产业。可以设想,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收缩,则城市整体经济将受到极大冲击。

  不过,对于城市政府来说,上述三大经济风险都是潜在的,因此,任期有限的政府官员就“很可能”选择不去管它,甚至纵容房地产市场的非理性繁荣。因此,如何突破地方政府的自利心理,让房地产市场接受理性的宏观管理,是当下一大挑战。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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