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重点镇门槛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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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17 潇湘晨报 |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又有了新进展。我省近日公布的《加快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指出,我省将对示范镇、重点镇实行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实行城乡户口登记一体化管理。这意味着,今后,只要外来人员在示范镇和重点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职业、生活来源,就可以申请成为城镇居民,并在就业等方面与原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新规定,我省将加快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征兵、转业、退伍安置、优抚等配套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口的实际问题。 《意见》提出了示范镇和重点镇的发展数量:“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抓好14个示范镇和14个示范村,即在每个市州抓好一个示范镇和示范村;抓好100个以上重点镇,即在每个县市区抓好一个重点镇。记者 刘 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