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路旁用材林有了“护身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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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7: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高唐讯3月7日,姜店乡鲁庄村农民姜桂珍拿着与乡政府签订的《绿色通道用材林种植管护合同》高兴地说:“有了这张纸,105国道上389棵速生杨就都归了咱。” 高唐县在春季林业生产中,与承包户签订管护合同,合同对承包户用材林的管护地点及数量作出明确规定,并同意所植树木的树权归承包户所有,管护期满树木出售的效益归承包户。承包户在管护期间,须尽职尽责履行管护义务、定时向林业部门提供林木生长的信 息,保证林木正常成长,并确保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护期满7年时方可采伐。一旦一方违约,按成材木价格的4—8倍给付违约金。自3月2日推出这一措施以来,该县500多名群众与政府签订了合同,承包了27万亩路旁用材林的管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