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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解答市民三大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16 南京晨报

  昨日,南京首次召开的规划公开听证会议,就江苏省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项目的新规划,匡芦新村居民代表、南京师范大学代表与规划审批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展开了面对面的讨论。虽然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规划分局的代表在听证会上表示,规划部门已经将大楼所在地对面的一块土地,规划为基层绿地,这里将兴建2000平方米左右的市民休闲绿地。

  关于阳光权

  匡芦新村92号居住楼一楼的居民代表:他们家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被宁海路东面的高层大厦给挡住了,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位于匡芦新村92号西南面的同德大厦又将阳光一点不留地挡住,如果要兴建江苏省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的话,那么难得的中午阳光也将会被新建大楼给遮挡住。

  规划分局:大楼与北面的两栋居民住宅楼之间的距离,完全符合江苏省和南京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法律法规。据了解,修改后的大楼与匡芦新村92号的距离是30.7米,而南京的规定是建筑间距系数为1.25,也就是新建大楼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必须是新建大楼自身高度的1.25倍。现在,技术大楼的北檐高度为23.9米,乘以1.25的系数,规范间距应该是30米左右,现在的设计方案间距已经完全达到这个标准。

  居住用地性质的改变

  居民代表:项目用地在原先的规划中是属于二类居住用地,是不允许兴建办公用房的,并且在宁海路附近,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已经有非常明晰的划分,匡芦新村远在公共设施用地的另一侧,完全属于居住用地内,现在用地性质被修改为C1类办公用地,规划部门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修改?

  规划分局:用地性质的转变,完全符合江苏省相关规定。由于匡芦新村属于老城区,这里没有详细规划,因此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实建划分,并且二类居住用地和办公用地是相兼容的。

  关于车库

  居民代表:技术大楼兴建的2层地下室,留出150个机动车车位,车库的出入口就设在居民楼的墙根下,汽车尾气和噪音将对匡芦新村92号的居民带来很大影响,同时,匡芦新村附近的道路本来就因为众多学校的存在而拥挤不堪,现在又修建这么大的一个车库,附近的交通会更差。

  规划分局:即使不兴建办公大楼,而是按照原先的规划兴建两栋住宅,那么按照规定,所配建的地下车位数量将更多,对附近交通的影响将更大。根据南京市疏散老城区居住人口和减少居住用地的方针,规划局改变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完全是符合规范的。记者朱福林

  阳光权参照哪个标准

  匡芦新村的居民代表向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范办公室寻求解答,办公室的答复是,项目之外的相邻原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表5.0.2.1,即建筑物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由于匡芦新村92号和96号两栋住宅楼受周边原有建筑物影响,省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兴建之后,匡芦新村这两栋住宅楼的日照标准可能达不到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

  规划分局代表援引表示,省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与住宅楼的日照标准,完全符合《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中建筑物间距系数不低于1.25的标准。规划分局代表承认,“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衔接上有问题”。规划分局代表表示,他们将综合考虑周边建筑物对匡芦新村的影响,最终的规划方案将在听证会之后才能拍板。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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