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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建立领导接待上访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21 法制日报

  本报沈阳3月21日电 记者霍仕明 记者今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为建立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解决群众上访问题,辽宁省公安厅决定实行厅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制度。规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接待群众上访,遇有节假日,延至第二周的星期三,由省公安厅领导集中接待信访群众,解决信访事项。据悉,辽宁省公安厅领导下基层接待上访将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据介绍,辽宁各市、县(市)区公安(分)局都要研究建立可持续的领导深入基层解决上访问题的机制,三级公安机关领导都要制定计划,采取相应方式接待基层上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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