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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人成绩背后耻辱犹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21 法制日报

  新闻分析

  李勇

  教育部高级官员在3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三年来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从这个数字可看出教育行政部门治理乱收费这一痼疾的决心,也

可视为治乱所取得的成绩,但我想任何对目前教育乱收费有粗浅了解的国人,在看到1.9万这个数字的同时,也会感觉到一种沉重的忧虑。

  查处教育乱收费案1.9万件,这是办案的成绩,但也是一种耻辱。

  如某地的警方每年破获重大案件的数量很大,说明警方破案能力高超的同时,也表明当地的治安状况很不理想。而相反,唐代贞观年间有一年全国判处死刑的才29人,恰好说明当时天下太平。教育行政部门三年来查处如此的乱收费案件也是同样的道理,它说明尽管这些年治理乱收费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教育乱收费仍然是在全国各地相当严重地存在着,教育乱收费没有得到根本的好转。人们有理由相信,被查处的案件只是教育乱收费的冰山一角。也有理由联想,这1.9万个案件的背后,还有多少个学校乱收费后而安然无事?有多少学生和家长饱受乱收费之苦?又有多少人从乱收费中受益?

  教育成败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这是上至庙堂下至民间大家都明白的简单道理,可让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乱收费中培育,这将会产生多么恶劣的后果,恐怕不需要过多的论述。

  教育投入不足当然是诱发教育乱收费的原因之一,但不是根本的原因。财政部人士在今年“两会”期间对公众介绍了教育投入逐年增加的事实,但乱收费并没有因此得到较大的改观。我们也承认中国的教育投入存在不足的问题,财政收入不到4%投入到教育还不如每年的公款吃喝所支出的7%,但这不是可以乱收费的理由,二十多年前改革开放之初,教育投入远不如今天,但那时候很少有乱收费,笔者就是在那时接受的基础教育。

  教育部官员介绍教育乱收费的第四种类型即“转嫁型”尤其应该值得我们警惕。公民由于法制意识的加强越来越有理有据地对各种乱收费说不,而教育乱收费却依然严重,这说明一些基层地方政府把过去通过别的渠道收取的乱收费,转嫁给教育。这种现象说明教育是公众拒绝乱收费的“软肋”,为什么?因为正如医疗乱收费难以治理是因为公众把生命交给医院一样,公众对教育乱收费不能理直气壮地进行拒绝,是因为他们把孩子交给了学校,家长和学校的关系不同于客户和商家那样平等。如果因为孩子在学校里面,家长而失去和校方讨价还价的勇气,就可以把乱收费转嫁给学生,那么学生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人质”。如此教育领域会成为一块“公共牧地”,得利的是少数人或某些集体,受损害的是整个中国教育和政府形象。

  什么时候,教育部门不把再查处乱收费案件的数量作为工作成绩介绍给公众,也许就是教育乱收费得到根治之时。当然,和乱收费严重而有关部门不作为相比,积极查处乱收费应该值得鼓励,如此说,1.9万件案件依然有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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