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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白天偷窃夜晚惨做“性奴”》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30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日前,长春警方打掉一外来犯罪团伙,两个“老板”领三个“手下”每天去繁华场所偷窃并抢夺,手下完不成任务要挨打,有3个10至14岁的孩子被他们打到尿血,17岁少女白天去偷窃,晚上还要当“老板”的“性奴”。

  本报讯(记者 苗颖 实习记者 曹文嘉 通讯员 林延才) 两名男子从外地将4名少年骗到长春,教唆他们绺窃。如果不按照指示“工作”就会遭到殴打。3月21日,这两名男子

因涉嫌盗窃罪被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月末,阿力和阿达(均为化名)来到长春市,从外地胁迫4名少年在东安屯租房暂住,两人教唆4名少年在重庆路、黑水路、桂林路、红旗街等繁华地段进行绺窃,规定每天每个孩子至少偷10部手机或10个钱包,如果完不成任务就会被殴打。平时,两人不但跟踪指挥,还随时监视以防孩子们逃跑。

  截至2月24日,4名少年共偷得手机40余部,人民币上万元。所得赃款赃物被两嫌犯均分。

  (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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