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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刚《不动产物权新论》出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8:3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侯锦阳)眼下,我国物权法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而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常务理事胡志刚的新著作——《不动产物权新论》,也已于日前由学林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从而为物权法草案的讨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也为开发企业打开不动产物权“宝库”提供了一把钥匙。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动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法律关系也日趋复杂,涉及的层面日趋宽泛,进而使得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既是“贵重”的法律,又是“大众”的法律。但是,传统的物权法立法仅注重一般物权,对不动产物权也缺乏专门系统的研究和规范,从而难以形成体系化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

  为突破这一局限,历经两年完成的《不动产物权新论》,在认真学习、研究梁慧星、王利明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三个版本的《物权法草案》基础上,既肯定其立法成果,又指出了其中的不足。本书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尝试以不动产物权为对象并将其纳入私法进行系统研究。尤其是认真剖析了我国已有且较为零散的各种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及利弊,推介了当今世界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不动产物权思想和物权制度,力图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并注重保护私权的系统的不动产物权思想和相关的物权制度。

  本书作者胡志刚先生长期从事房地产管理工作,曾担任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等职;现任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常务理事。多年来,他撰写了近百篇有关房地产的专业论文,还曾多次主持并完成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立法工作。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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