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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介入损失就小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26 南方新闻网

  居委会成立天经地义,业委会几番挣扎仍难诞生,政协委员呼吁——

  政府早介入损失就小点

  建设和谐社区

  前日,广州警方宣布,成功侦破华南新城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委员李刚在家中被闯入的歹徒故意伤害案,已有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刑拘。警方迅速侦破这起社区治安案件,着实让众多身为业主、关注社区治安的市民拍手称快。

  如今回顾这一事件,让人不禁想到,如果有了组织完善的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更充分地监督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服务、调动业主参与到社区治安的维护中来,李刚受到伤害的机会是不是会更小一些?有专家指出,业主委员会对组织社区人员形成群防群治网络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有数据显示,目前广州有八成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

  业委会的诞生为何困难重重?在广州政协会议中提交了3份有关业委会提案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吴名高表示:“呼吁为业委会立法也好,尽快协调业委会与居委会关系也好,说到底,政府是时候站出来了。政府早一点介入,损失就越小。”

  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正式开幕。吴名高委员被众多记者团团围住,讲述3份提案的内容。今年政协会,他一口气准备了3份提案:成立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广州应该为业主委员会立法、妥善处理新建小区中业委会与居委会的关系,份份提案都关注业委会问题。

  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

  他说,为什么成立一个居委会很容易,而成立一个业委会却困难重重?他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关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居委会很名正言顺,它向街道负责。但业委会究竟是什么,至今依然没有一个清晰的说法。”他认为,只有为业委会立法,业主拥有的才不是一种空洞的权利。

  业委会成员得是“活雷锋”

  此外,吴名高还提出,在业委会的建立过程中,政府是否作为力度不够?居委会由于有街道的支持,各种资源的投入也相对完备,所以居委会的成立是“天经地义”的。而成立一个业委会之所以要几经挣扎,让一大批有心人殚精竭虑,缺乏政府必要的支持和资源投入是一大原因。汪昭举了一个很实际的例子:对于一个有5000人的小区来说,要组织业主活动,5000人的业主大会上哪开?

  他还告诉记者,目前多数业委会都是没有报酬的,甚至没有工作经费。业委会成员不但要牺牲休息时间甚至工作时间,还要为住宅区事务自掏腰包打车、复印文件等,有的电话费一项每年都要花上千元。“这样下去,业委会委员要么是‘活雷锋’,要么自然而然就会落入只挂虚名、不做实事的状态。”

  “政府是时候出面协调了”

  用吴名高的比喻来说,居委会向街道负责,是有娘养的;业委会向业主负责,如果业主又无法有效地进行组织,业委会几乎变成没娘养。“业主用几十万上百万元买下房子,结果连自己的权益都保不住,自然是不服气的,自然是要站起来保护自己的。”于是,广州一些小区业主和发展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激化事件往往因此发生。

  “政府是时候出面协调了!”吴名高说。他在提案中写道:在广州的一些新建小区中同时存在着两个居民(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他认为,这种社区民主处理得不好,容易发生矛盾,继而破坏小区的和谐。比如,现在有些小区的居委会认为业委会不受其指导和监督,指挥手下的居委会骨干征求签名推翻业委会。

  为此,他指出,政府职能部门如国土局和街道,如不妥善处理类似事件后患无穷。“无论是立法,还是妥善处理业委会和居民委员会,关键就是政府的支持。政府早一点介入,损失就会少一点。”他说。

  个案

  业委会筹办三年未果

  天河的一家楼盘是最早筹办业委会的小区之一。然而,从2003年初至今,3年过去了,业委会依然未能挂牌,筹备组除了两三个“铁杆”的牵头人坚持至今外,其余的几个成员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

  据筹备组的牵头人刘先生介绍,初期业委会筹备组成员的名单报区房管局申请备案,后来由于政策变更,改由街道负责,所有的程序都要再走过一遍。按照规定,业委会候选人的资料要在小区的公告栏公示,但是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使筹办工作陷入“泥潭”。小区管理处根本不让筹备组把名单张贴在公告栏,刚贴上就被撕下来。

  3年下来,筹备组的成员走了又来,来了又走,除了刘先生和两三位“铁杆”的牵头人之外,其他的成员都因为耗不起而打起了退堂鼓,连业委会的候选人也换了几个人。“不是说业主不热心,主要是时间长了大家的意志力都被消磨掉了”,刘先生有感而发。据介绍,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八成以上都是年轻人,工作压力本身就大,只能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来操办筹备事务。

  “整个小区有19栋楼,3000多户,在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时候,我们筹备组和热心的业主代表挨家挨户上门征求意见,最终获得了2/3业主通过”,刘先生说,连所需的费用都是筹备组成员和部分热心业主代表掏钱垫付的。“3年来,我们已经垫付了近6000元。”

  声音

  处罚不合格物业公司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江瑞敏:物业公司肯定不是尽善尽美的,肯定会有害群之马和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目前,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扶持不够,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运作所长期面临的社保问题、税费问题、水电费代收问题、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界定问题等都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但许多时候,又要去解决并未被赋予权力和职能去解决的问题。

  一个政府应该是一个服务的政府,根源的解决方式应该是:通过政府审查资质,推行诚信物业公司,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与条例,对行业进行整合,对那些不合乎标准的物业公司用处罚及注销等手段来加以监督管理。

  开发商要与物管脱钩

  广州维森置业总经理张维伦: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有几个阶段,一是销售前,开发商会确定物业公司,通常开发商自己筹建;二是开始销售时候,成为矛盾多发时期,因为这个时候,业主数量过半时就有条件自己选择物管公司;三是卖完房子之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基本脱钩,开发商有一定自己物业在楼盘中,于是角色亦转变为大业主。

  理想的解决模式应该是,开发商一开始就与物业管理脱离关系,找外面成熟的物业公司接手。他同时认为,矛盾核心最终是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解决,但政府应该加强普法概念,引入正确的管理条例与机制。

  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主席孙威力:各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该加强交流,就业主维权的各种问题进行研讨,相互团结共同维权才能更为有效。虽然影响业主维权的因素很多,但只有采取合法手段,充分发动广大业主的智慧,理性地维权,才能真正实现维权,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相关部门需加强指引

  广州律师导购网相关负责人:由于目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利责任内容界定不清晰,再加上成立业委会程序专业且复杂,因此,一方面急需在法律上理顺相关关系,同时,相关管理部门需加强指引,帮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严丽君张睿陈洁娜郑佳欣实习生杨晟

  图:

  广州市政协委员吴名高提交为业主委员会立法的提案,昨日成为媒体追逐采访的“名星”。

  本报记者许冰摄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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