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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不开发票 打12366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42 南方新闻网

  驾校不开发票打12366举报

  市地税局表示,培训方有义务向学员全额开具服务定额发票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通讯员张莹王媛媛)昨日,市地税局和广州市道路运输协会联合举办了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税收宣讲会。地税部门强调:驾校不按规定开发票的,学员可以

向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符合规定注册登记的驾驶培训机构大约有80多家,挂靠、承包一些分支机构经营的则无法统计。驾校培训市场一直存在比较突出的税收问题,包括各驾驶培训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代收费项目繁杂,较多驾驶培训机构对有关税收政策和征收规定不清楚,加上财务管理混乱,造成隐瞒收入、未依章交纳税费等情况比较严重,影响了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税收秩序。为此,市地税局制定了《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指引》。

  《指引》对培训总公司和分公司在申报纳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是强化了总机构的管理责任和法律义务,当分支机构和承包方、挂靠方均以总机构的名义进行经营但未依法纳税时,总机构应承担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一家为总机构的驾驶培训公司,若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招收学员、收取费用、开展培训,却未申报纳税,则总公司需承担下属分公司全部的纳税义务。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驾驶培训机构在提供培训劳务和其他劳务,并向学员收取款项(包括价外费用,不扣减免税收费)时,应全额开具《广东省广州市服务定额发票》。如不按规定开发票的,学员可以向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查证后税务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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