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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唇失败留疤痕 女子状告美容院 法院判原告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9:48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周政光 通讯员谢敏 实习生张江芬)没有从事医学美容从业资格的赵某、李某,擅自为艾某进行两次文唇美容手术,手术失败后造成艾某嘴唇受到损害并留下疤痕。为此,艾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月21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因文唇手术失败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令李某、赵某共同赔偿艾某医疗费1964.33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

  据了解,2003年4月26日,艾某到赵某、李某开办的某美容美发城做文唇美容手术,但手术不成功,手术不久针刺部位发生感染,嘴唇肿痛、变厚、发黑。之后,艾某去找赵某,赵某看后承认确实做得不好,并提出要等3个月后再做处理。2003年7月28日,艾某找赵某提出退钱并要求到医院治疗,但是赵某不同意,当即给艾某做了“空刺放血”的手术,但该手术仍然没有成功,最后导致艾某嘴唇形成明显的疤痕。2005年5月起,艾某分别到各大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诊断为“文唇性肉芽肿”和“剥脱性唇炎”。

  青秀区法院认为,没有从业资格的赵某应该对手术失败给艾某造成的伤害负全部民事责任,由于李某系该美容美发城业主,且两人系夫妻关系,故两人应该对造成艾某的损害,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编辑:马骎作者:周政光 谢敏 张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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