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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拿榴莲对抗烟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为一个资深烟民的太太,我对吞云吐雾者实在是避之唯恐不及。但是,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吸烟?主动吸烟虽然没有,被动吸烟就太多了。在家里,可以把老公赶到阳台上、卫生间里;可在单位,总不敢对着上司说:“没看见墙上贴着禁烟标志吗?”

  据悉,广州今年已将“控烟立法”列入议事日程,并拟对一些场所,如有空调的会议室、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地明确禁烟。闻悉这一喜讯,女同事们欢欣雀跃

,纷纷表示大力支持;一位堪称“老烟枪”的男同胞却当头泼了一盆凉水:“法不责众,制定一部等着人去违反的法律,意义到底有多大?”也是,广州早在1995年就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至今已有十一年了,但君不见,很多场所明明贴着禁烟标志,还是有很多人在“快活赛神仙”,哪管旁人怒目相向;中高档餐厅分出了吸烟区非吸烟区,但那些密布大街小巷的小餐厅和酒吧似乎依旧“我行我素”;《烟草专卖法》要求香烟生产、销售商严禁向18岁以下人员出售香烟,学校门口的士多还不是照样在卖烟,抽烟的学生仔也时常可见。

  笔者了解到,中国现在的控烟立法条款分散于《烟草专卖法》、《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中,而专家认为世界上控烟较成功的国家均制定了专门的《控制烟草危害法》。我国虽然有很多城市已对控烟问题有一些规范性条文,但还没有一个城市具体就控烟立法。如果广州出台控烟的法规,也算得上是一个创举。但是,立了法谁来监督谁来执行?是不是立法的效果就能胜过规定?这些都是立法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想到这里,不由得绝望地长叹一声。旁边的女同事安慰:“不怕不怕,以后他们都抽烟的时候,我们就吃榴莲!”难道,我们只能用榴莲对抗烟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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