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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动人员全纳入信息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3: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王丽凤 通讯员欧阳 永晟 王宏山 郭光前 邱创泓)“让所有进入广州的流动人员包括就业者、投亲靠友者都进入管理数据库,纳入管理服务范畴;要依法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绝不能因为他们是‘洋人’,就给予‘超国民待遇’,不去管、不敢管甚至放任不管。”这是昨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我市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强调的。

  张广宁在对我市前一阶段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来广州者均纳入管理

  他强调,要加快推进流动人员管理信息化。认真做好流动人员的信息采集、登记和录入工作,让所有进入广州的流动人员包括就业者、投亲靠友者都进入管理数据库,纳入我们的管理服务范畴,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落实和信息的及时更新;要加快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各层级、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网,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各区务必在3月底完成流动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要加强劳动就业管理。凡是到广州务工或从外地招用的流动人员,都必须登记进入管理信息库才能就业。

  要切实加强对用工单位和业主的管理,实行就业备案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用工单位要坚决进行处罚。

  外国人不能有“超国民待遇”

  张广宁说,继续加大出租屋整治力度。确保出租屋整治100%达标,没有达标的房屋一律不准出租。要依法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把外国人管理纳入流动人员管理范畴,绝不能因为他们是“洋人”,语言不通、管理困难等原因就给予“超国民待遇”,就不去管、不敢管甚至放任不管。

  要加大对流动人员犯罪打击力度。在社区、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员较多的重要区域和场所,都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全方位治安监控。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要加快制订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协调运作机制,规范救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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