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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业后办暂住证非就业留穗要担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3:32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夏令王海波通讯员穗协宣)广州市政协委员提交建议,认为要“先就业,后办证”,非就业原因在广州留居,则需凭一定数量的财产证明(如具有本市房产)或具有本市常住户籍者提供担保,方可办理暂住证。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没有办理暂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员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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