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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治安顽症“杀鸡”也要用“牛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4:21 新民晚报

  海客

  前天晚上的电视新闻报道:本市某小区居民反映近两个月来连续发生了36起入室偷盗案(正式立案17起)。昨天的新民晚报,又报道了一个冒充“黑道”的杀手,半夜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法院判刑惩罚。

  坦白地说,作为一个市民,看到这样的报道很是揪心。最近一个时期,“两抢一盗”(公开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的活动越来越猖獗,这是不少上街市民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我们的孩子,把双肩背包移在胸前,为的是防止小偷从后面掏包。小偷不再是“小偷”,众目睽睽之下公然下手,全然是“抢”。笔者好几次看见,发生在广场和地铁里的偷抢、追夺,边上没有人制止,当事人也不报警。我们不禁要问:公共安全的底线在哪里?

  上海本来是一个具有长久安全传统的城市。开埠以后,上海建立了现代法制体系,其中就有一个市民参与的安全协防机制,它保证了上海城市的内部安全。新中国成立以后有“民兵”,现在的上海则有一大批保安、协防人员。他们配合警察,基本保证了城市和小区的公共安全。

  面对当前猖獗的“两抢一盗”,我们再也不能熟视无睹。制止抢劫和反对盗窃,是每一个民族文明的底线。和一些重大恶性案件相比,街上的偷偷抢抢,似乎不怎么血腥暴力,但是,弥漫开来对城市安全信心打击巨大。任何国际大城市再时尚,再繁华,如果没有起码的治安保证,所有的发展和文明成果都无从谈起。

  市委领导多次强调整治本市“两抢一盗”这一突出治安顽症时,“杀鸡”也要用“牛刀”。因为,我们不仅仅要重视犯罪结果的严重性,也要重视犯罪过程的危害性。有些公开抢夺、抢劫和入民居盗窃案件,简单看可能涉案数额不大,物质损害有时可能也不严重,但其犯罪行为和过程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如果由于结果不严重而不了了之,或不能及时立案和破案,就会使罪犯产生有恃无恐的心理,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坚持露头就打,要不惜成本将罪犯捉拿归案。市民们也应该群防群治,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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