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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谢绝宴请”不能作为廉政业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5:32 浙江在线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审计署机关业务司、各派出机构和已实行外勤经费自理的地方审计机关共拒绝被审计单位宴请13054次,拒收礼品、纪念品3551件,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160万元,谢绝旅游、娱乐等活动6280次。

  公共服务部门谢绝宴请、拒绝礼金等行为,都是廉政作风的一种体现。不过,在品读太多类似这样的“谢绝宴请”事迹、数字后,笔者还是心生不少疑惑,不吐不快———

  首先,从证据的完整性角度看,“谢绝宴请”的真实性,除了谢绝者自身外,被谢绝者的证明同样至关重要,毕竟“谢绝宴请”并非单方行为,而是由宴请者与谢绝者构成的。从相关报道来看,那些精确的谢绝数据是否都有来自被谢绝者的证明?

  更重要的是,即使这些数字都完全真实可靠,“谢绝宴请”式业绩的廉政证明力也仍有可疑之处,一个最直观的问题正如有网友提出的:“没拒绝的宴请有多少?能否公布?”显然,如果缺乏这种“谢绝”与“没谢绝”的数据对比,单单一个“谢绝”数字能证明怎样的廉政状况,就很难不让人生疑了,所谓“有比较才有鉴别”。而我们知道的一个事实是,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近日刊文指出,全国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一年的总数高达6000亿元以上,几乎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左右。很明显,如果谢绝而不是接受宴请,是时下各级公职部门的普遍做法,上述数以千亿计的公款吃喝数字就很难有一个合理解释了。

  退一步讲,相当一部分所谓公款“宴请”正是党纪国法一直以来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如果遵守了起码的党纪国法,至少不是廉政业绩吧?


作者: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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