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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珠江流域林农获3050万元生态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6:56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3月22日电(记者李忠将)为改变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不合理现状,2005年,中央对珠江流域贵州境内的18个县、市和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管护人员给予30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贵州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也是长江、珠江的生态屏障。“两江”流域面积分别占贵州省国土总面积的65.7%和34.3%。森林覆盖率已达34.9%。近年来,贵州省平

均每年以营造林700多万亩的速度发展,2010年,森林覆盖率将达40%以上,构筑起“两江”上游生态屏障。

  但是,长期以来,贵州广大林农投入大量资金造林,生态效益却没有得到补偿,林农没有收益,造成生活贫困。为了补偿这部分林农,中央对位于珠江流域贵州省境内的18个县、市和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张锦林说,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质性确立,在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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