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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向企业乱收费重点检查“三取消、一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22: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刘铮) 记者22日从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治理向企业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将重点做好“三取消、一不准”的监督检查。

  所谓“三取消、一不准”即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区、市)已明确取消

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

  严禁政府部门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社团组织,变相向企业收取服务性费用;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不得开展面向企业的强制入会、强制代理和强拉赞助、广告等乱收费活动。

  国务院减负办将继续开展向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将对涉企检查、评比、培训和订购书报刊物等行为制定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纳入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范围,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国务院减负办将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国民待遇,清除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清理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收费项目,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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